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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四篇(三十三)(1 / 2)

我们不仿再回顾一下《周易》学术发展上形成的易学史。从《周易》一书在春秋时期就形成两派而运用,先是在《左传》史书里记载出现史巫以《周易》筮之,而上层士大夫以《周易》作为义理之书引用。这自春秋就形成了筮书与义理书两种运用之。而孔子始站在理性的高度对《周易》一书的性质进行阐述。认为《周易》是义理之书,并站在义理角度求其德义,符合先秦生活中真实的孔子思想。

先秦《易》学虽是以象释注《周易》,与引用《周易》直接用于说理不同。但先秦易学以象以释《周易》义理与象数筮术有着本质的不同。象数易学虽然以八卦取象结合《周易》里的文辞,而解释《周易》一书的义理思想,毕竟是讲道理的文章,有其积极的义意。自战国末与秦汉之际的《系辞传》、《说卦传》把《周易》与八卦卜筮媾结一起系统的理论化,又把《周易》从筮与理混合与一起论之,形成了亦巫亦理的说法来。自此亦理亦筮的说法对后世易学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汉象数阴阳灾异说正是从《系辞传》文的影响,发展了象数易学。汉京房虽然改造出新的八卦纳甲筮术,从此将八卦筮术从《周易》中分离出来。说明八卦筮术是离不开八卦与象数这一方法和工具,用《周易》文辞比类人事吉凶的结果,纯是史巫的穿凿附会。京房建构的八卦纳甲筮术,无疑启发了后来象数义理解《易》的新认识。自王弼承前人的象数释《周易》于义理。把《周易》一书系统化的进行了义理的释解,虽然也加杂着一些象数说,但并不背离《周易》原创性质,即《周易》原创性质是义理之书,而非是筮卜之书。自西汉把《周易》做为经典之书,奉为五经之首,是帝国里当做经典理论去学习,而不是当部算卦书让士子们去学习。唐代已然是这样,做为科举取士者的儒家理论学习之书,而决非是当部算卦书来考试科举取士者的算卦水平。

而到了南宋的朱熹却把《周易》看成筮卜之书,这是一种无知和非理性的认识,是与孔子对《周易》的理性认识正相反。

我们且看朱熹《周易正义》一书里的说法。

《周易正义》开卷这样说r>

周易上经

周,代名也。《易》,书名也。其卦本伏羲所画,有交易,变易之义,故谓易。其辞则文王、周公所系,故系之周。以其简帙重大,故分为上下两篇。《经》,则伏羲之画,文王周公之辞也,并孔子所以之《传》十篇,凡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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