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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托尼致电(2)(1 / 2)

·5·

我第一次遇到佩珀,其实是在加入森林徒步协会之前。我们萍水相逢,并没有交换姓名,也没料到以后还有再见面的机会。

但我猜,这世上的惊喜永远不嫌多。

那天是个星期六,差不多是入冬之前最后一个温暖的日子。乐队演出到晚上八点多才结束。其他人都去享受疯狂的夜生活了,因为第二天是礼拜天,是上帝的日子,大家伙儿既不需要上课,也没有五花八门的小考要应付。

我对于带着一本侦探早早上床没啥兴趣,于是就在晚风中沿着街道散步。从联邦大道拐到查尔斯河畔之后,气温稍稍降低了一点。我拉紧衣服,把手揣进口袋里。吉他在背后沉甸甸压着我的肩膀,好像突然增重了十磅。

河对岸是一片连绵的建筑,我知道t也在对面。突然之间,我需要做点什么。什么都好,只要不是继续沿着这条与河对岸永远平行的路一直走下去就行。

之前的演唱令我口干舌燥,可这会儿我又想唱了,而且非唱不可。于是我在路边的长凳上坐下,拿起吉他唱了起来。要是有人停下来,礼貌地问我会不会唱某某歌,我也不会拒绝。

我想我唱了雏鸟乐队的《再见》,又唱了《一个锡兵》,还把甲壳虫乐队的《挪威的森林》唱了不下二十遍。

等唱到小理查德的时候,有只脏兮兮的流浪猫钻进了被我放在一旁的吉他包里。它找了个又舒服又暖和的位置躺下,就像已经这么做过几百遍似的。但不妨这么说,它可不是今晚唯一一个不请自来钻进我包里的。这晚回寝室的时候,我的口袋里装着差不多九块钱,全都是路人扔进吉他包里的。

真的,如果不是担心会被警察抓起来,继而遭到学校退学,最后落得在越南丛林里躲子弹的下场,我可能还会考虑改行卖艺。

不过请别误会,佩珀并没给我钱,她是冲着那只猫来的。

即便穿着漂亮的蓝色裙子,一头蓬松的金发上配着同样颜色的发带,她看上去依旧有哪儿不对劲。首先,这高个儿美女在深秋季节光着脚,高跟鞋拎在手里。其次,她的眼神空空落落,仿佛落在千里之外。

不过等她蹲下来去摸那只猫的时候,那双漂亮的浅蓝色眼睛终于有了着落,甚至还流露出几分喜爱,尽管那猫看上去就像刚从垃圾桶里钻出来似的,又脏又臭,还浑身长癣。

我当时正唱到《他们渴望和你靠近》。只犹豫了半拍,我就继续唱了下去。她不过是摸摸那只猫,关我鸟事。

“你被人抛弃了吗?小家伙。”她问,当然对象是那只猫。她轻轻揉着猫的下巴,而那只脏兮兮的猫也开心地仰起头让她摸。“真可怜,可怜的小家伙。”

猫没有点头表示赞同,而是翻了个身把肚皮露了出来。我也没有表示赞同,而是继续弹唱下去。

过了许久,等那只猫舒服得都快睡过去了,她终于抬起头看了我一眼,问:“你会唱《带我飞到月球》吗?”

我正巧会。

·6·

当然,我和佩珀成为好友的事情经过,并不像烂俗电影里常演的桥段那样:各自怀着一颗破碎的心在陌生城市独自徘徊,然后像命中注定一样相遇,随即敞开心扉,在人生的低谷蹭出热烈的火花。我敢打赌,如果现实世界能像电影一样,我们铁定还会共同收养那只又脏又丑的猫,作为这份奇缘的见证。

不过现实世界的情况是:学生宿舍不许养猫,而且那天晚上我和佩珀说过的话统共也不超过三句。如果不是我下定决心要加入森林徒步协会的话,我和她是永远不可能再次相遇的。

所以我很庆幸,那天路过报亭的时候,我到底还是买了那本厚厚的黄页薄,然后查出新英格兰森林徒步协会的地址,写好申请信寄了过去。

两周之后,我收到了一份表格,以及一份需要提供的证明清单。来信还附有短笺,诚邀我于几日后亲往会所办理其余的入会手续。

我就是在那里再次见到佩珀的。不过她和那天晚上相比可是完全变了个样:头发梳成两条麻花辫,穿着运动夹克和牛仔裤,看上去就像个大学生——她也的确是个大学生,不过已经三年级了。

“哦,嗨,我们又见面了。”她一下就认出了我,于是挑了挑眉,冲我伸出手,“维吉尼亚·波兹,朋友都叫我小辣椒。”

我也握住她的手,尽量保持镇定于礼貌,“嗨,我是詹姆斯·罗杰斯,朋友叫我吉米。”

“你好,吉米,欢迎来到‘绿色地狱’。”

她没进一步解释什么是“绿色地狱”——听起来像是个内部笑话——而是让我在一张看起来像是由花椰菜改造而成的沙发上坐下。

“我知道,这张沙发的确丑得可怕。”佩珀注意到我的眼神,她笑了起来,“老实说,这里的家具丑得如出一辙。也许就是因为这个,我们才会迫不及待地逃到森林里去。”

“呃,”我拍了拍沙发扶手,“你知道,我真想帮它美言两句,但确实一个字也想不出来。”

“那么,是什么让一个摇滚男孩儿想要到森林里去呢?”

“必须有理由吗?”我在沙发上挪了挪屁股,“也许我只是……你知道,热爱大自然。”

“每个人都有他们自己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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