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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魂(1 / 2)

北风呼啸的镇峨城与温暖如春的霞雁城全然不同。

方岐生将zj银勺放进碗中随意地搅了搅,原本热腾腾的粥已经变得冰凉,让人提不起食欲。

他能够看得出来,坐在上位处的张双璧,虽然仍有些难过,但是多年以来的沉淀让他很快就整理好心绪,强行镇定了下zj来,没有一直沉浸于回忆之中。饮尽那杯酒之后,张双璧搁下zj酒杯,视线从聂秋的身上一扫而过,随即放在了他身侧的——自己身上。

“方岐生,我接下来要问的事情,与你有关。”

张双璧的声音带着倦意,被酒浸过一遍之后就变得格外低哑。

他说:“你之前所说的,常锦煜并非为你所杀,到底是什么意思?”

终于等到与张双璧当面对质的这一天,方岐生却没有之前所想的那般喜悦,他的情绪甚至没有太大的波动,似乎洗净冤屈这件事对于他而言并没有多大的意义。

“我仍然尊称您一句‘张叔’。”方岐生将zj,银制的勺子轻轻敲在碗沿处,发出一声嗡鸣,细若蚊蚋,微不可察,“当魔教传出常锦煜被亲传弟子所杀,教主易位的时候,我相信您肯定不惜耗费精力,誓要zj我这个不肖之徒就地正法zj……”

“师父并没有死在我的手上,这句话确实不掺一丝虚假。”

方岐生见张双璧的神色略有变化,继续说道:“张叔,我令玄武门传出假消息,让天下zj人以为我就是个心狠手辣,野心勃勃,不惜欺师灭祖的人,实zj属不得已而为之。”

张双璧沉默半晌,用一种打量的目光仔仔细细看了看面前的年轻教主,又看了看他身边神色不改的右护法、另一侧点头认可的青龙门门主,自己的友人。

他换了一个姿势,双手交叠在膝上,抬颔示意方岐生将zj事情的原委仔细道来。

“我之所以令玄武门传出我谋权篡位的消息,是因为……师父他有一天突然失踪了,您也清楚,他一向肆意洒脱,无拘无束,时不时会离开魔教,游山玩水,无论是谁也无法zj轻易寻到他的踪迹,所以我们都已经习惯了这一点。直到师叔不远万里来到总舵,与我彻夜长谈,我才zj终于相信了一件事,常锦煜在我们所有人都毫无察觉的情况下,失踪了。”方岐生说道,“为了稳定魔教动荡的局势,我便匆匆登上教主之位,将zj相暂时隐藏了起来。”

张双璧的眉头稍稍皱起,沉思着,说道:“也就是说,你并没有见到他的尸体?”

方岐生点了点头,应道:“是的。”

他说完后,却见面前的镇峨王忽然松了口气,浑身紧绷的肌肉也松懈了下zj颚,说道:“这大概是我这两天听到的唯一能叫人高兴的好消息了。”

“常锦煜的武功盖世,这世间无人可匹敌,寻常人不可能接近他半步,只要在他面前露了杀意,基本上就是必死无疑,顷刻间便身首异处,一命呜呼。”

张双璧说道:“但是,如果zj,很轻易就能近他的身,两杯酒下zj肚就能勾肩搭背,谈天说地,他身上所有的破绽都一览无遗。”

方岐生好像明白了张双璧的意思。

果zj然,他接下来的话就不再遮遮掩掩,很直白地说了出来:“既然不是你所为,你也没有见过常锦煜的尸体,那么,他很有可能现在还活着,只不过不知道他在哪里而已。”

“毕竟,一剑惊魂,一剑断命,将zj生死玩弄于股掌之间,他是连阎王爷都不敢收的人啊。”

当初常锦煜一人闯入刀剑宗的剑阁,大摇大摆地夺走那柄“踏镜”,又在多名高手的围攻下重zj创了掌门,用一枝花偷换了长老女儿发髻间的那根簪子,取走了大师兄剑柄上的那颗明珠,将zj刀剑宗闹得鸡飞狗跳,一片狼藉,还能全身而退,毫发无损。

那柄“踏镜”,交由青龙门重铸后,便成了如今人人闻风丧胆的重zj剑“惊魂”。

聂秋以前在正道的时候便听过常锦煜的赫赫恶名,现在一想,方岐生还真zj是学到了精髓。

张双璧按了按眉心,悠悠叹出一口浊气,如同喃喃自语般的说道:“我原以为常灯活得好好的,常锦煜与世长辞,没想到,与世长辞的那个竟是常灯,而常锦煜还活得好好的。”

不过一朝一夕之间,一言两语之间,他多年以来根深蒂固的想法就被尽数颠覆。

这对兄弟,是不是永远没有和解的那天?他想,一生一死,一死一生,如此而已。

方岐生垂眸思索片刻,重zj新拾起了张双璧之前说的话题,“张叔,此言差矣。我认为师父他从来就没有对任何人放松过警惕,所以当我知晓他失踪的消息后,才zj会如此震惊。”

“我幼年时候,被常锦煜收为徒弟,在回魔教总舵的时候,一路风餐露宿,好不容易找了个歇脚的客栈,昏昏沉沉地倒床就睡,他睡在外侧,我睡在里侧。这其中的细节我就不提了,总而言之,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发现常锦煜的枕下zj放了一柄匕首。”方岐生缓缓说道,“没有鞘,刃口锋利,朝向内侧,整整一夜都是对着我的方向。”

如果zj匕首对着外zj侧,遇到危险才能够迅速反应。

很明显,常锦煜是不可能犯这种再简单不过的愚蠢错误的。

那柄匕首,到底有多少个日夜是朝向他的,方岐生不得而知。

先前一直坐在旁边观望,默不作声的安丕才zj,抿了一口茶水润润嗓子,突然就在这时候悠悠开了口:“双璧,不知道你是否还记得在酒楼的那一夜?”

几年前,他们确实zj曾在酒楼一聚,整夜痛饮,醉得不省人事。

张双璧自然是记得的,他还隐约记得,自己喝醉之后,头脑昏沉,与他们两个人聊了半天不知所以的闲话,整个人都伏在了桌案上……然后?然后在一片朦胧之中,满面醉意的常锦煜笑着,伸手过来,隔着一层酒气,虚虚用指节碰了碰他的喉结,说了句什么话。

至于说的什么,醉得太昏沉,时间过得太久,张双璧也不记得了。

“我向来滴酒不沾,所以我是看得清清楚楚的。”安丕才zj说道,“也许你没有刻意观察过,但是,常锦煜从来不会在任何人面前喝得烂醉,无论如何他都会保持清醒。如果zj你认为他身上的破绽很多,能够尽收眼底,只是因为,你先将zj自己的破绽展露在了他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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