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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货比三家(1 / 2)

这回林霄是彻底火了,他还在半梦半醒的时候,就感觉到手机在不停震动。

一个激灵爬起来的林霄,首先打开新闻头条,果不其然,市公安局破获了偷车团伙这个大案子,因为警情通讯专门提了他一嘴,“抬车哥”这个名号再度爬上了热搜第一。

而且官方通告里面还非常贴心的@了一下“绝对正版抬车哥”这个id,这也算是官方认证了他的真实性。

自己所在的外卖小哥群里,几百上千号人全都在讨论这个“绝对正版抬车哥”是谁。

而之前那些个冒充林霄的家伙,则都是被骂的狗血淋头,就差被群主除名了。

林霄暂时还不打算在这暴露自己的身份,他选择继续潜水,同时打开了短视频。

他昨天发布的视频点击量已经超过了五百万,而且还在不停的攀升。

评论区里原先那些质疑的声音也消失不见了,现在几乎都是一水的致敬。

除了评论区不时闪过的信息提示,林霄还看到了短视频上的站内信提示图标。

他点开一看,果不其然,还真是短视频官方发给他的站内信。

信上巴拉巴拉写了一堆,最重要的是给林霄提出了一整套的签约方案。

现在林霄还只是短视频的普通up主,除了一些打赏可以给他分成之外,是没有其他收入的。

而只要和短视频官方签订驻站合同,他就能通过多个渠道获得更多的收益。

最基础的点击量分成,一万点击六块钱,林霄的第一条视频现在点击超过五百万,扣掉20%的税,也有两千四入账。

打赏方面以及其他渠道点击也是扣税后和平台五五分成,除此之外还有广告费用和人气奖励,这些加一起,确实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但是签订了合同,就必须遵守合同上规定的各类条款,包括一定的视频数量和长度,平台安排的各类活动,还有其他一些限制条件。

翻了翻电子合同,林霄咧了咧嘴,这合同上的条约对于他来说,实在是过于苛刻了。

别看合同上的收益确实很可观,不过如果自己不能完成合同条款,就会承担非常高昂的罚金。

至于其中为了防止他跳槽的独家视频条款,更是把违约金定在了七位数,吃相可以说是非常难看了。

林霄可不是刚入社会的毛头小子,这里面的陷阱他可是门清,自然是不可能去踩坑了。

现在林霄自己才是奇货可居,至于选哪个平台哪个渠道,主动权自然也要握在自己手里。

他一连下了好几个其他,什么火视频,pilipili,颤音之类的,然后一股脑都注册了自己的id,把视频给放了上去。

这叫广撒网,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谁还在一棵树上吊死,货比三家,价高者得才是正道。

刚弄完手边的事,林霄的电话又响了,是一个陌生的号码。

“喂,请问是林霄先生吗?”接通电话后,一个清亮的女声从听筒中传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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