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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狼的故事(2 / 2)

附记一

这篇文章写好之后,随即收到东京书店代译者寄来的一册书,名为“模糊集”,就是上文所说郝氏随笔的选本,译者的劳力至可感佩,特补加说明于此。

附记二

民国十四年秋间写过一篇杂感,有这一节云:

“今日在抽屉底里找出祖父在己亥年所写的一册遗训,名曰“恒训”,见第一章中有这样一则:

少年看戏三日夜,归倦甚。我父斥曰,汝有用精神为下贱戏子所耗,何昏愚至此。自后逢歌戏筵席,辄忆前训,即托故速归。

我读了不禁觉得惭愧,好像是警告我不要多去和人纠缠似的。无论是同正人君子或学者文士相打,都没有什么意思,都是白费精神,与看戏三日夜是同样的昏愚。”其时正和甲寅派的伙计们打架,写了不少的文章,虽然后来觉悟停止,却也已白费了好些精神与时间。所写的文章曾编有目录,题曰“真谈虎集”,可是这些资料早已送入字纸篓里去,现今连目录也散逸不存了。此次又复谈起狼来,陆续写了数千言,近来想要编集,这种文章照例是不适用,未免又是唐丧时日,想起上边的杂感,觉得有重行警戒之必要。这一篇《遇狼的故事》尚可用,因编入以存纪念。

(三十三年六月三十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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