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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献生》【修改】(2 / 2)

陈欣兴很喜欢那本小说,大学时期反复看了很多遍,仔细在记忆里搜寻小说情节。

她想到了什么愣了愣,缓缓开口道:

“数学家为了制造母女的不在场证明,相隔一天的时间杀掉了门口的流浪汉,以流浪汉的尸体狸猫换太子替换了真正的死者,让警察以一天的时间差无法推导正确的案件时间线。”

说完,她露出苦笑道:“也就是说小秦饰演的是替死的流浪汉。”

苏宁群喝了一口清茶,赞赏的回复:“聪明。”

将茶杯放下继续开口:

“小秦打动我的就是他演尸体的时候,太像了,这让我一下子就想到了那位流浪汉死亡的样子,当然不会将他像小说一样肢解,但总有一两秒全尸的镜头嘛。”

陈欣兴嘴角轻抽,《献生》这部小说把流浪汉描写的很微小,每天像齿轮一样,捡拾别人丢弃的食物、住在城市的大桥下。

不仅影响城市的环境,有碍观瞻,而且活着就是对社会资源的浪费,一个毫无意义的社会寄生虫。

他活一百岁和活一天似乎没有什么区别,无非是能增加一点儿社会的负担。

而这样一个微小到成为城市边缘可有可无的人物,在挣扎生存后成为别人的替死者才被人看见。

他是复杂的,渺小的,就像那本小说中的全部篇幅中他也只能占据不到一页的纸张。

最后作为杀人凶手的母女被成功保护,但母亲无法忍着良心不安而自首,数学老师求仁得仁,为爱牺牲,所付出的一切随着母亲的自首付之东流。

而流浪汉没人找他,甚至故事的结尾也没有出现名字,他和一条流浪狗没有任何区别,故事就此结束。

这个人物既难演又很好演,只需要蓬头垢面在城市的废墟处捡一堆垃圾,就会让观众知道这是一个流浪汉。

可同时若努力刻画角色演出人物的微小感,观众也只会知道这是一个流浪汉。

这对一个演员来说很难获得成就感,何况秦霄年龄这么小,他真的能演出挣扎求生的人存活在繁华都市的卑微吗?

陈欣兴心里逐渐打鼓,回头想咨询秦霄的意见,却看见秦霄在抬头望天上的飞机——毫无想法。

无语凝噎。

考虑到秦霄之后也没有工作安排,能拿到角色呆在剧组混点经验也不错,便不再犹豫确认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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