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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1 / 2)

旧书店的面积不大,一个门面,粗略看来只有二十平,能摆得下三个大书架就算是顶天的事情了。

所以,林辰叁背靠着门口一侧的墙壁,是可以将店内临简雾和尔嘉肆的谈话完完全全听在耳中的。也许,这样的考虑也是临简雾之前踩点过的。

当然,林辰叁耳边也不尽是临简雾和尔嘉肆谈话的声音,还有马甜甜关于两人谈话的评点声,几乎是在那两人每人说一句,就会在林辰叁耳边咬一次耳朵。

你那室友挺有自己想法的,这种特立独行的感觉,应该很讨女孩子喜欢的吧?跟这样的人吵架都会觉得自己没品呢。

怎么回事?为什么会提到你的名字,林辰叁,看不出来你在对方眼里还蛮受重视的。

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小学课本上有这篇课文吗?我完全记不得这回事呢,但我那时候学习还挺用心的啊。

哦,她们原来是前任的关系啊,林辰叁,你还有机会。

完了,我觉得你这室友就算告白成功,也成功恋爱了,后面还得考虑能谈多久的事情,搞不好上一秒答应了,下一秒就感觉不对要说分手了。跟太过于理智随性的人谈恋爱这也太要命了。

那个戴贝雷帽的有资格说别人人渣吗?还没确定喜欢就要交往,这也太不负责任了,在我看来她才是人渣呢。

都说三观跟着五官走,但这中间还掺杂着个人偏好加分项的问题,只是短暂旁听了会,马甜甜对于谈话两人的偏向性已经很明显了,这也或许是因为她默认是站在林辰叁这边的立场,因为林辰叁会喜欢的是临简雾嘛。她还是挺不希望林辰叁错过这份恋情的。哪怕有失败的可能,但如果不尝试的话肯定是会失败的。万一就成为了那个独一无二呢。

越是品德高洁,就越是要使其双手沾上无辜者的鲜血。

越是气质脱俗,就越是要使其被打落凡尘,变得世俗平庸。

越是傲慢,就越是要使其低贱。

其人在意什么,就去打击什么。

同理,越是口口声声不把爱情当回事的人,马甜甜最喜欢看那个人最后为了得不到的爱情要死要活呢。

这是最近马甜甜看小说和漫画的偏好,一想想临简雾那张与世无争,凡事好好的脸露出撕心裂肺的表情,这不是挺带感的嘛。唔,反差萌?好像这不是反差萌的本意。这个畅想的过程中,她没发觉林辰叁始终是一发不言的。

而很快,尔嘉肆接下来的一句话就打破了马甜甜的畅想。

【你也是以这样的心情在和林辰叁谈恋爱的么?】

无情的事实到来之时也没有打一个招呼,这可谓是越是梦想,就越是要使其破碎了。

马甜甜听到明显是从戴着贝雷帽的那个女生嘴里的这句话,如遭开幕雷击,她有点难以相信,都不用转身,罪魁祸首就在身边,她掐着林辰叁的脖子,就像给婴幼儿摇奶瓶那样,就差加点水进去,把对方的脑浆给充分摇匀了:林辰叁,不是你说的不会主动告白的吗?这是什么意思?亏我那么相信你,狗日的,你背叛了无产阶级。

得,不用告白,其实是因为早就在一起了,只有她马甜甜就像是个小丑,如此可怜地被万恶的林辰叁玩弄于股掌之中。这么一想后,马甜甜掐着林辰叁脖子的力道都没半点放松。她现在可是一点仁慈之心都没有。久违的单身狗的愤怒,足够把眼前这个家伙千刀万剐上千百遍了。

不过,紧接着的尔嘉肆的话还是让马甜甜的理智有些回笼。

【把恋爱对象当做是了解自己的工具!!!】

这显然是说林辰叁被她那个室友诓骗了啊。

也是,就以林辰叁的长相,马甜甜再看了看林辰叁的脸,自认为是和店里面两人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的。再综合刚才临简雾的说法,这保不齐就是兴致起来的一次尝试罢了,这种恋爱啊,充其量就是随便玩玩,当不得真的。林辰叁到底是个小孩子,还年轻,本来就是喜欢人家的,受了一点诱惑就上钩,这样的事情也正常不过了。想到这里,马甜甜松开掐着林辰叁脖子的手,再投过来的又是充满怜悯的眼神了。

不等马甜甜说点什么,林辰叁摆了摆手,窒息的感觉还残留在脖子上,她单手揉了揉脖子,使自己不至于因为喘不过气来而干咳出声。有点余力后,她做出噤声的手势,她的注意力完全不在马甜甜这边,她只知道方才两人的动静有点大,可不能被里面的人察觉到。

舞台上的演员还在表演,保持安静,是作为观众该有的正常涵养。

谈话还没结束。而那样的谈话,林辰叁还想听下去。

马甜甜冷静下来后,立即是对于林辰叁的反应感到了奇怪,她有疑问,她可以做到声音很小,但是没办法做到噤声:林辰叁。

这个疑问是尤其针对林辰叁的:你有那么喜欢你的室友吗?

这时候临简雾在面对尔嘉肆可堪称是质问的问题时并没有选择直接回答,而是以目光与尔嘉肆对视,气氛陷入了一段时间的对峙中。这是店内人或者直接在门口正面才能看见的场景,林辰叁只是偷听,并没有偷窥,她只知道好大半晌没能再听到声音,而马甜甜充满疑问的语气便不可避免地吸引了她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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