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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第 42 章(2 / 2)

方秋水名气这么大,很可能在上海都无法立足。

“孟同做了什么让方秋水这么愤怒?”

“孟同曾有一篇文章被方秋水压下去之后,方秋水紧接着写了一篇三四万的短篇《归途》,构思跟孟同那篇非常相似。为此孟同一直要求方秋水给他解释,”

孟明锐惊呆了:“不是吧!齐哥,你会不会搞错啊?”

他接触方秋水的作品,就是从这篇《归途》开始的,因此非常地着迷。

为此他还看了方秋水的其他作品,虽说风格非常不同,可依然非常地吸引人。

“千真万确,这件事之前大家都不敢说,现在方秋水死了,就有人提起这件事。”

“会不会是故意泼脏水啊?”孟明锐依然不敢相信。

“根据我的消息,可能性不大。孟同会被辞退,恐怕跟这件事有关。”

孟明锐整个人都晕乎乎的,难以接受这个现实。

“这篇文章当时就曾被人质疑,觉得和方秋水写作风格差距很大,认为这是他的新突破,可之后他再也没有类似风格的作品,我们还以为他当时只是灵光一闪。完全没想到,他竟然是抄袭的?!”

白向墨:“孟同有作案时间吗?”

“他也是很早就回了家,他现在一个人住,并没有证人为他证明。”

“目前看来,孟同的嫌疑最大。”

其他人有动机,但是算起仇恨值都没有孟同大。

“现在嫌疑人有三个,最容易让他配合调查的就是这个孟同,我们先去会会他吧。”

齐铭望向白向墨,“你现在有空了吗?”

孟明锐赶紧挤过来:“齐哥,带上我呗。白哥又不是负责调查的,我才是啊。”

齐铭用一根食指直接将他的脑袋给推了出去,目光望向白向墨。

“我当然要去,我要去查看伤口。”

孟明锐也死皮赖脸地跟了上来,三人一同开车前往孟同所居住的弄堂。

三人来到孟同家的时候,孟同正在收拾东西,看样子准备离开上海。

他整个人蓬头垢面,眼睛充满了血丝,整个人非常的憔悴。

“你们是谁?找我干什么?”

“我是华兴保险理赔部经理齐铭,我想跟你询问关于方秋水先生的事。”

孟同身体晃了晃,怒目切齿,声音发颤怒斥:“他还想做什么?!我已经要离开上海,他这个小偷还想要对我做什么!”

“你不知道他已经死了吗?”

孟同震惊,一脸不可思议:“你说什么?他已经死了?”

“是的,今天早上在城郊发现了他的尸体。”

孟同哈哈大笑起来,“苍天有眼!苍天有眼啊!这个卑鄙小人终于被惩罚了!”

白向墨和齐铭对视一眼,白向墨道:

“孟先生,我们正在查明方秋水先生的死亡原因,请你配合我们的工作,请你把衣袖卷起来。”

孟同一脸不解地看向他们,好一会才反应。

“你们怀疑是我杀死了他?”

“我们还在调查中,他身边的每个人都有嫌疑。”

“不是我干的,我确实恨他毁了我。让我对原本憧憬向往的世界产生了恶心感,我当初是那么地崇拜他,信任他,他却做了什么?!一直在不停地打压我,每天都让我去做那些没有任何意义的事!”

“现在又想要逼着我离开上海,我确实恨不得他去死,但是我什么都没做。”

“如果你想要证明你的清白,请你将袖子卷上去。”

孟同虽然生气,却依照白向墨的吩咐将袖子捞了起来。

两只胳膊好好的,连一道划伤都没有。

白向墨三人很是诧异。

“我绝对不会因为这样的小人下地狱,我有我的坚持和理想,我不会让自己的余生因为这样的人彻底毁掉。”

孟同周身透着一种灰败感,可此刻的目光却依然非常坚定。

尤其在得知方秋水已经离世的消息,压在身上的重担都卸下了,对世界也没有那么怀疑。

齐铭道:“可以跟我们聊聊吗?”

孟同将手边的东西放到一旁,“你们想问什么我都可以告诉你们。”

“孟先生经常偷你的作品吗?”

孟同诧异:“你怎么知道这件事?”

齐铭笑了笑,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你只需要回答我的问题。”

“只抄了这一篇,他以前更多是打压我的作品,对我的评价一直都非常低。这让我一度对自己产生怀疑,认为自己不是吃这碗饭的,很想要放弃。”

孟同是一位文学爱好者,相对于那些严肃文章,他更喜欢通俗接地气的人情味,或者天马行空的想象。

他从前也发表过一些短小的作品,受到了读者的认可。

可自从成为方秋水的编辑之后,他总觉得自己一无是处。

“我越来越不自信,认为自己写的东西是垃圾。”孟同苦笑,想到那段灰暗时光就感到恐惧。

“现在回想其实发生这件事也挺好,至少我能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写的东西不差,并不是他所说的那样。”

“你知道他是否还抄袭了其他作品?”

孟同眼眸闪了闪,抿着唇并未言语。

齐铭道:“你可以放心大胆地说,我不会跟其他人透露。”

“我并不知道他是否抄袭,我只知道他经常压稿子。尤其是近一年以来,这种事越来越多,导致日报的销量都受了影响。为此曹主编经常跟他吵架,最后倒霉的就是我。不过……有件事确实有些奇怪。”

“请你具体说说。”

方秋水已经死了,孟同自己也打算离开上海,也就不再藏着掖着。

“有时候他会跟我提起故事接下来的走向想法,可每次过不了多久,就会完全推翻。他最早提出的想法往往非常的恶俗乏味,可推翻之后的新构想却又特别的新奇有趣,相差特别的大。”

“他有时候写的东西非常的粗糙,可等过了几天再交上来,又完全不同了。”

孟同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种感受,但是他敏锐地察觉到了。

只是没有证据的事也不好说,每个人写作习惯也不同,现在被人问起他才说出自己的疑惑处。

“其实以前也没有这样的情况,不过也可能是因为以前他都是写完了再将稿子拿过来。去年开始他就时不时会来到报社写作,为此报社还专门为他空出一个房间作为办公室。”

孟同冷笑,这是哪个作家也没有的待遇,毕竟方秋水并不是《晨光日报》的工作人员,也不是股东。

本身报社就不大,还能这么做可谓非常的厚道了。

可方秋水反而更加得寸进尺,越发不把报社放在眼里。

“郊区那个小院,你知道里面情况吗?”

孟同摇了摇头:“我从来没有去过那里,只是听说过。”

“那你知不知道那里除了方秋水,还有谁去过?”

孟同抬眼:“你想问什么?”

“方先生是否在外头有红颜知己?”齐铭直截了当地问。

“没有,他对女人不感兴趣……”孟同说完这话,顿时懊恼不已。

“这话是什么意思?”

孟同压低着脑袋,心中暗恨自己太过激动,说话忘了过脑。

方秋水有家属和读者,如果知道他这样说话,一定会被告诽谤。

“这都是我胡说八道的,你们别当真。”

“我们在小院里发现了两把牙刷,两条毛巾,却没有发现女性出现的痕迹。原来,跟他在一起的其实是个男人?”

齐铭说这话的时候,目光投向了白向墨。

白向墨依然一脸淡定,并没有因为这则消息感到多震惊,对比一惊一乍觉得这个世界疯了的孟明锐,完全是两个极端。

孟同震惊地抬头,“这,这话不是我说的!”

“是我说的,你现在可以告诉我你的发现。”

孟同看齐铭这么坦然,这才缓缓开口。

“我其实也不敢肯定,只是我一开始非常崇拜他,所以对他的一举一动非常地在意。

他并没有做什么逾越的事,顶多对待长相比较出众的男性比较友好,动作虽然很亲密,但是也不能达到骚扰的程度,有些人表达感情是比较外放的。

我会觉得有些奇怪,是因为我正好有个朋友,天生就喜欢男人,所以比较敏感。我认为他喜欢男人,而且应该是有伴的,而且那个人还比较强势。”

齐铭挑眉:“继续。”

“他明显有贼心没贼胆,有一次他让我去百乐门给他送东西,跟一个男人走得特别近。我当时好奇就多留了一会,没过一会儿就看到他接到一个电话之后,立马对那个男人冷脸。”

“其实他在报社也时不时接到电话,每次接了之后就会非常的愤怒。”

从孟同家离开之后,三人都有种吃到大瓜的感觉。

这要是传了出去,必定会掀起轩然大波。

这边还未弄清楚情况,周明亮那边出事了。

他家房子被烧了,救火的时候胳膊被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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