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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刀枪不入之象(1 / 2)

恐惧,本身只是人类的一种情绪,然而在这个面具面前,它却变成了一种食物,当岑清秦开启了这个技能的时候,只要他能够提供足够维持这个技能运转的能量,它便可以源源不断地吞噬周围一切的恐惧,将其转化为一股特殊的能量,这股特殊的能量经过面具携带者的念力的洗礼之后,会变成一颗‘种子’。

当然,这颗种子不是种在地上,而是人的心里,简答的说,它会通过巨形眼珠射出,寄生在被施术者的灵魂之中,以被施术者的恐惧为养分不断的生根发芽,最终长成被施术者内心最恐惧的存在,如同挥之不去的梦魇一般,这也是岑清秦如此命名的原因。

那时,被施术者的灵魂已经完全在梦魇的掌控之下,而梦魇则完全在岑清秦的掌控之下,这一点倒是跟替身娃娃有些相似,不论相距多远岑清秦都可以轻而易举的通过‘梦魇’来控制被施术者,而被施术者不会有哪怕一丁点的反抗之心!

不过,这个面具也不是一丁点缺点都没有,相反,这最后一个看似强大无比的能力也有着自己的弊端,那就是因为梦魇的特殊性,它是跟施术者的灵魂产生直接关联的,也因此,被施术者的数量越多,施术者的灵魂相应的所承担的负担也就越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倒有些跟路由器相似,一个路由器能够分出去的交换电脑数量,是有上限的,想要控制更多的人,那就要提升灵魂的强度。

再有就是一个不算弊端的弊端,一旦施术者死亡,梦魇也会随即消失,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没有后来者持有这个面具控制前一任拥有者的势力,因为前一任死亡的瞬间,这个势力就已经彻底分崩离裂。

但不管怎么说,这个面具的功能的强大都是毋庸置疑的,有了它的存在,持有者可以轻而易举的控制任何他想控制的人,岑清秦感觉自己完全可以通过这个面具建立一个组织,一个绝对,并且永远也不会有人敢背叛的组织!

原因倒也不是他想凭借这个组织去干什么事情,而是岑清秦的一点危机感,俗话说,站得越高,看得越远,如今的岑清秦早已不是当初的吊丝男,他看的分明,自己跟现代文明渐行渐远,对于现代文明而言,他是一个异端,而人类对于消灭异端这件事是刻在骨子里的,因为人类本身就是异端,智人消灭了尼安德特人,才有了今天的一切。

同样,岑清秦的种种能力对于现代文明来讲也是一个不稳定的变数,不说别的,单凭一个附身娃娃就足以让联合国杀他而后快,所以岑清秦认为在自己一定要有一个自己的势力,这样,将来即使自己有一天真的暴露了,现代文明想要对付自己也要考虑考虑后果。

再一个,岑清秦的身体里没有反社会反人类的基因,统治世界也要,毁灭世界也罢,这种中二的幻想哪怕是在他中二期的初中高中,也不曾出现在过他的脑袋里,所以他更可能的想法就是成立一个势力,利用这个势力不断的渗透,入侵现代文明,最终与之融为一体,这样就算将来他曝光了又怎样呢?难不成现代文明会捅自己一刀?

当然,这一切只是一个想法而已,距离那一天的到来还有着漫漫长路,岑清秦甚至不敢肯定那一天是否会到来,所以,很快他就把这个问题抛之脑后,而是将另外一个问题提到了日程,那就是如何对付亚德力跟奇奥祖两个部落。

之前他的想法就是一力降十会,利用自己念力的侦查属性,外加这幅强悍的体魄,用手榴弹远距离轰炸,这可不是他想当然,而是经过实际验证的,他的力气,可以轻而易举的丢出媲美网球运动员的ace球速度的手榴弹,也就是说,他如果用尽全力,可以将手里的铁疙瘩丢到一百五十米之外,当时差点没把武京的下巴给惊掉了

这个距离虽然跟ak47的400多米有效射程相比还差了太多,但别忘了他面对的特么的可不是什么中国军队,而是一群非洲原始人,这些人会开枪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事情了,指望他们用枪打中一百五十米之外的自己,那简直就是扯淡,更重要的一点,就算是这些家伙瞎猫碰上死耗子的打中了自己,可别忘了他还有替身娃娃,足以让他立于不败之地!

然而,有了这个面具之后,岑清秦突然觉得,除了杀人之外,他似乎有了更好的方法,倒不是他圣母了,而是他清楚,除了这些少数的高层之外,大多数生活在底层的原始人脑袋里根本没有仇恨的概念,甚至还只是刚刚知道活着,平白杀了他们,确实有些滥杀无辜了,当然,也就只是这样而已,卡洛滋部落屠杀了多少其他部落,也没见埃塞俄比亚政府放个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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