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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1 / 2)

“逸尘,这里怎么可能没有音乐?没有吉它?没有歌?我要唱给天空,唱给大地,唱给一切有生命的和没有生命的存在!”她仰起头,对着天空,放开喉咙,遥遥地吟叹。她的音色纯美、高亢、悠长,余音袅袅,在山谷里回响着,回响着……

小贤合上双眼,去仔细聆听那自己的回音。她的眼睛已湿。她无法不感动,无法不沉醉。

她转回头,正触到陆逸尘那幽深的目光,赞叹的眼神。她的心已迷失,她的人已迷失。

她拿起吉它,无言地递给他,无言地凝望着他,无言地倾听那一串串音符从他指间流出,汇成一个优美空灵的音。

真的,听他、看他弹琴都是一种绝妙的享受。他的手秀美、修长,他的手指坚定、灵活而有力,他的演奏永远挥洒自如、随心所欲。她一向都固执地认为他的手是世界上最完美的一双手,她永远感动着那双手所创造出的奇境。记得当年在大学校园,他的吉它不知吸引过多少女学生,而这一刻,他的琴声只为她拥有,为她倾述。

不知不觉,她随着音乐轻吟浅唱。要知道每一支歌都是一个美丽的神话,每一支歌都是一次心灵的感悟啊!她用她的心灵吟唱着,她的歌声甘醇甜美,与他的琴声完美和谐地统一起来,在山谷里萦绕着,荡漾着……

蓝的天,绿的水,清爽的山风,悠悠的鸟语,加上陆逸尘的吉它,小贤的歌,秋实的画,玲玲和洋娃娃的舞,结果会是怎样的一道风景,一泓心醉?

小贤一直以为那个以青山为伴、超然物外的画家、牧场主是不食人间烟火、清心寡欲的,今天她才发现他并非“神话”,他也和普通人一样有丰富的情感需求,和普通人一样有种种弱点和缺憾,就好比陆逸尘永远学不会秋实的烹茶绝技,而秋实那双握惯了画笔的手就怎么也驯服不了整齐排列的六根琴弦。

当初陆逸尘曾打赌在两个月之内教会他弹奏,结果虽然陆逸尘倾尽全力,却还是输得一塌糊涂。不过秋实那标准的男中音却是极具磁性的,比起陆逸尘那发炎肿胀的咽喉,不知要好过多少。

他们伴着吉它的弦律,一起吟唱,唱醉了天空,唱醉了河流,唱醉了山谷,唱醉了日月。

是的,日醉了,月也醉了。山月朦胧,似醉了的眼神,迷离地偷看着渐渐沉睡的大地。

夜,美绝。

夜,凄绝。

星星寥落,万籁俱寂。偶尔从远处传来一声野兽的嘶吼,或者是被惊飞的山鸟从空中划过发出的鸣响。山里的夜,是别有一番滋味的,这样的夜,也是很难让人入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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