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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第 104 章(2 / 2)

周明芳作为当事人,被女警官单独拉在一旁问话,但是从一开始的询问,就出了问题,不管警察怎么问她,周明芳就是不肯交代个人家庭情况。

“这只是例行询问,做个笔录而已,不会通知你的家人,请你配合我们工作。”女警察面对着一言不发的周明芳,已经有点生气了。

但是周明芳只是静静的坐着,像个漂亮的洋娃娃似的,就是不说话。

女警察很生气,抱着水杯喝了好几口,胡新月趁机走了过去,跟周明芳打了个招呼。

周明芳看到她,并没有惊喜,反而一脸的恐惧,下意识的往胡新月身后看,没有看到别的熟人,她很明显的松了口气。

“我也在那家饭店吃饭,看到打架你被牵扯进来,想着来看看,有什么要帮忙的没有。”胡新月说完,那女警官就让她好好劝劝周明芳,配合警察笔录,然后端着水杯接水去了。

胡新月赶紧凑到周明芳耳朵边小声道:“我是站在你这边的,你不同意,我肯定不会和那些臭男人们说。你又没有违法,笔录只是为了对照那两个打架人的口供真实与否,不会找家属的。”

周明芳的眼眶一时又有些泛红,冲胡新月点了点头。

女警官再回来的时候,周明芳就愿意配合了。

就像那几个看热闹的小姑娘说得那样,周明芳这个服务员在给光头男人那桌上菜的时候,男人拽了一下她的手,当时在马路边人又多,周明芳不敢声张只是赶紧把手收了回来,那个男人没有再多纠缠,她也就把这事儿忘了,后面的菜也不是她去上的。

只是那光头男人吃到后面,要服务员倒水,茶水台那儿刚好就周明芳一个人闲着,她就提了水壶过去,没想到,那男人又想来拽她。

周明芳下意识的往后躲,水壶里的水就洒了出来,打湿了旁边桌子吃饭的眼镜男人的鞋子,周明芳赶紧道歉,没想到那个光头男人却站起来,对着眼镜男人口出狂言羞辱起来。

眼镜男人虽然戴着眼镜看起来斯文,但是也不是个好脾气的,两个暴脾气的男人碰到一块,根本也不管什么麻辣烫的锅是滚烫的事实,直接就掀了桌子。

然后就是饭店的顾客和老板都听到了动静,赶紧过来拦了。

再然后,大家伙儿就被警察同志打包带到了派出所来。

女警官做完了笔录,让周明芳等着,她要去跟那两个人核对笔录内容。

胡新月就拉着周明芳,问她最近在哪儿落脚。

“我现在住在饭店租的宿舍里,八个人一间屋子,每天从早忙到晚,也没空想孩子,倒头就能睡着,挺好的。”周明芳已经记不得,她有多久没有睡过一个好觉了,当初孩子小的时候,她晚上要喂奶,一趟一趟的熬,后来孩子大了断了夜奶,却三天两头跟婆婆起矛盾,苏国庆总是叫她忍忍忍,忍得她整宿整宿的睡不着觉,自己都不知道日子是怎么过来的了。

“那你……真舍得下孩子么?媛媛还那么小。”胡新月对孩子的愧疚使然,重来一回,再面对着小小的他们,真是一点也狠不下心来。

周明芳却摇了摇头,“胡姐,你说是一个死了的亲妈好,还是一个活着的亲妈好?”

胡新月一愣,不知道周明芳为什么会这么问。

“我要是再跟苏国庆和他妈生活在一块,我真的会死的,我死了,苏国庆那条件不愁找不到年轻貌美的,人家肯定还要生孩子,不管再生的是男孩还是女孩,媛媛没了妈再没了奶奶的疼爱,她那么小一点的,这辈子该怎么办?”

“你别这么悲观,你跟国庆好好说说,你们买个房子单独住,不跟婆婆住一起不就得了。”

“不可能,苏国庆的妈比他闺女媳妇儿加起来都重要,他妈的话就是圣旨,他怎么可能为了我们撇下他妈。”

虽然知道这是事实,可胡新月也只是可怜孩子。

这个年代,妈宝男这个词儿还没有出来,但是苏国庆绝对就是个妥妥的妈宝男,大男子主义直男癌,圈着周明芳在家里,还有点变态。

周明芳说着擦了擦眼泪,“胡姐,我想好了,苏国庆就是再找,起码也得两年能弄出个娃来,这两年时候我把钱挣多点,到时候他有了新的媳妇儿孩子,不待见媛媛,那我就能把媛媛抢回来了,我自己带我的闺女,不让她受一点苦。”

“这也是个办法,可……”胡新月看着周明芳穿得那灰突突的服务员衣裳,“你去当服务员,也不说什么时候能存够钱,起码你得有个房子有个落脚的地方,以后才有站的住脚的能力跟苏国庆抢孩子啊。”

“可我出来后,胡姐,我才发现这工作,并不是踏实肯干就能找到的。”周明芳说着,也觉得委屈,她找了好多招工的店,就这一家肯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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