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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8 章(1 / 2)

店也是没法住了,眼看天色渐暗,大元宝寻了个避风的所在,支起了一顶行帐。

沈绛环着膝盖蹲坐在地上,用根木棍捅捅篝火堆,冷着脸,一言不发。

“小绛。”

鲜于期给他递过来一片牛肉干,这个是醉生梦死楼的厨子做的干粮,不腥不膻,还十分的好吃。

沈绛盯着眼前不停跳动的火苗,“不饿。”

“那小绛要喝水吗?”鲜于期马上打开水囊送到他面前。

沈绛手里捏着那尖头冒着烟的木枝,在地面划来划去。

“不渴。”

“小绛……不要生气了好不好?”鲜于期一揽他的肩膀。

沈绛叹息,幽幽地道:“阿期,好玩吗?”

对于鲜于城主来说,十万金如九牛一毛,但这九牛一毛,却是无数人毕生都无法企及的财富,足够让人癫狂。

“这几天,你明明随时都可以传信回去撤下悬赏令,悬赏令一日不下,我就会一直被人猎杀,只能乖乖的跟你回西河城。”

“小绛难道不想回西河城吗?”鲜于期问道。

沈绛用木枝一下一下划着地面,划了无数道沟壑,“下次,能不能换个把戏?”

“小绛,我回去立刻就撤了发财榜上的悬赏,若是有人再来找你麻烦,便让大元宝把他们的脑袋都剁下来,挂在西河城门口,好不好?”鲜于期盯着他,带着些讨好和试探。

沈绛抬起头,侧脸看着他,眉头深深地皱起,“鲜于期,为什么一定要这样……”

“原来这一位,果然是西河城主鲜于期大人。”

忽然有声音传来。

大元宝已经站了起来。

沈绛也变了脸色,来人无声无息,不是个善茬。

鲜于期冷面看去。

来人从黑暗中慢慢的走来,走进行帐之后,跳动的篝火映照出了他面上沧桑的褶皱。

此人极瘦,如同一具骷髅,眼中冒着绿光,盯着鲜于期,好似见到肥羊的饿狼。

这是那家客店的掌柜,老汤。

老汤的身边是那个店里的伙计,他天生一张和善的笑容,显得有些殷勤亲切。

“掌柜的,这人就是那个住在黄金屋里的鲜于城主吗?”

“与沈小爷同行的红发色目人,想来除了鲜于城主,再没有其他人了。”

“这位城主大人看起来尊贵无比,连俺们精心做的肉饼都不吃,也不喝俺们家上好的茶水呢。”

“那是自然,他可是河西道上最有钱有权的财主,多少人捧着上天入地罕有的珍馐佳肴,人家还要看心情赏不赏脸呢。”

“那不知道这位有钱的财主,会不会行不行好,给咱们这些穷苦的人几千几万斤金子花花,让俺们也过过住金屋的瘾呢?”

这两人一对一答,说得热闹,最后,一起盯着鲜于期,好似他就是个金光闪闪的金人儿,恨不能现在就在他身上挖下一块肉来。

沈绛瞧着这二人,听着远处传来凛冬原野的寒风,然后又看了大元宝一眼。

大元宝的表情异常的严肃,长剑缓缓出鞘。

“几位不必紧张,只想请贵客们,去俺们庄上做客。”老汤挤出几分或许他自己以为的最亲切的笑容了,却反而显得更加叫人打冷战。

“做客?”沈绛冷笑。

“俺们在那处山崖下,有座小小的庄园,热汤热茶,十分齐备,总比这荒郊野外叫人舒服,尤其是像鲜于城主这样尊贵的客人,定是更要用心招待的。”

伙计笑得殷切,让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栗。

“阁下的庄园,进去容易,出来却难的很了,不必招待了。”沈绛已经从袖子里缓缓滑下柳叶刀。

但帐外传来了无数声脚步声,轻轻的,细碎的,极快的。

“呵呵呵,这沙雁山谷,着实没有比我们掌柜更加好客的店东了,看来几位不去也得去了。”

外头乌压压的一大群人,每个人手里都拿着最为致命的兵器,每个人眼里都闪着贪婪的精光。

如同一群狼,荒野里最饥饿的狼群。

“期,小心着点。”沈绛每根手指间都夹着最致命的毒刃,眼神凌厉地仿佛是夜猎的枭。

“大元宝,护着小绛。”鲜于期手掌翻覆,掌中已经握着一柄尖利细窄的精铁剑。

大元宝随时出剑,但他纵然杀人无数,此时此刻,也凝聚起了周身所有的注意力和杀气,这群狼,比他想象的更加的嗜血。

“别伤了客人的性命,打断他们的手脚就行!死了就不值钱了。”老汤的声音尖利无比。

群狼一拥而上。

沈绛纵身飞窜而起,跳上了一旁高耸的山石上,自腰包内摸出枚狼烟丸,对着他们人最多的地方就扔去。

狼烟丸轰然炸开,浓烈烟气登时弥漫而散。

同时,他也看清了,这一群只怕有一二百号人,双拳难敌四手。

沈绛飞快地向着鲜于期的方向狂奔,“期!大元宝!除日方向!”

他说是的赶紧向西跑,那边是密林,进去之后就能借遮挡跑路。

鲜于期一剑捅进冲到他面前的一人的眼睛里,不等他叫喊出声,就一脚把他踹开了。

鲜于期那剑极细,名为蜂尾针,他的剑术也与中原的那些武功招式不同,使的是戳刺之术,间以虚实,一击便是要害。

沈绛边跑边向后扔柳叶刀,他其实并不擅长与人过招,所使的都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暗杀术或者暗器,之前他杀付山虎,不停的用言语激怒他,就是为了让他气急败坏之后,疏于防备,才能一击毙命。

此刻对方人手太多,也不会同他周旋的,这么一群人挥刀挥剑,招招狠辣,他只能用轻功闪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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