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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我来了(1 / 2)

傍晚七点,市局的小会议室里,赵国峰副局长正在讲话。

在座的有重案组的人和马志、省厅的高副支队长及段明等人。

赵国峰讲,经过对里屋床上的男尸进行尸检,可以认定死亡原因是头部遭到枪击,一枪从右太阳穴射入,弹头进入口腔,嵌在了牙床上,一枪从右眼射入,穿过枕部,弹头留在了死者枕着的枕头下面。

死亡的时间大约是在十五天以前,确切的时间要过几天才能有结论,死者所在的里屋就是第一杀人现场。

使用的枪支没有找到,两枚弹壳和弹头都已经提取到了,是762毫米口径的手枪子弹,现在的“六四”、“七七”手枪就是使用这种子弹。

弹壳、弹头一会儿由省厅的同志连夜带回去做相关鉴定,和我们“514枪案”中被盗的枪支,进行弹道等方面的比对。

在里屋的床头柜里,发现了姓名为“孙辉”的男性身份证,我们初步断定,死者就是孙辉,但是具体身份还要进一步核实。

在对现场进行检查时,发现两个特殊情况:

第一,死者的头脸部,死后被人清洗过。在死者嘴里发现三枚用红色线绳穿在一起铜钱,死者的双眼部位,各放有一枚铜钱。

这是某些地区对于死人的一种祭祀方式,祈愿死者能平安入土。

第二,在床头柜里还发现了一个笔记本,上面记载着从去年一月七日开始,至今年的九月二十九日,共计四十一起盗窃案的详细记录,每起案件的发案地点、受害人的性别、所盗窃的财物数目都有记载,其中就有“514枪案”和“427盗窃案”的详细记录。

这个笔记本上的记录,你们已经核实过了,全部都是被我们统计在侦查范围内的案件,我们统计的一共是四十四起,与笔记本上的有三起出入。

现在基本可以断定,和孙辉一起生活的叫“红玉”的女人,就是这四十一起盗窃案以及杀害孙辉的最大嫌疑人。

现在,距离孙辉被杀害已经过去半个多月,有迹象表明,犯罪嫌疑人已经逃离,下一步就是如何抓获的事情了。

会后,你们要尽快拿出一个方案,制定出来如何确定嫌疑人身份的工作安排。

会后,高副支队长和赵国峰商量,把段明留下配合重案队工作,赵国峰欣然同意。

从市局出来,崔海开车,王宇坐在副驾驶,唐晓棠和段明坐在后座。

巴鲁阁下午的时候头晕的厉害,马志把他送回家了。

回队里的路上,唐晓棠提出,红玉也许还留在平城,从韩峰岳父的描述看,红玉有可能怀孕了,她会不会躲在小诊所里养胎呢?

对唐晓棠这个想法,车里几人争论不休,王宇最后决定,采纳唐晓棠的意见,明天给各单位布置下去,对市里的私人诊所来个大清查。

四个人在车上聊着案子,很快就到了刑警大队院外的路口。

突然,王宇对崔海说道:“快,靠边停车!”

崔海急向右打方向盘,同时一脚刹车,刹车片发出“吱……”的摩擦声,吉普车停在了路边。

王宇不等车停稳已经跳了下去,拔枪在手,警惕的看向马路对面。

昏黄的路灯下,一个苗条的白衣身影,在刑警大队院门外的路边徘徊着。

她低着头,像是在思考着,在下着决心。

她像是想好了,抬起头深吸了一口气,向着刑警大队的院子里走去。

正在这个时候,崔海的车发出刺耳的刹车声停了下来。

她停住脚步看了过来,王宇持枪站在车前,眼睛紧盯着她。

崔海、唐晓棠和段明都已经下了车,都看见了她,几个人不约而同的掏出枪来,注视着她的一举一动。

她像是呼出一口气去,迈步向王宇走了过来,在离王宇五六步的地方站住了。

王宇的身后,是吉普车雪亮的灯光,光芒映照着他的身影,使他身体周边蒙上了一层金光,身后的亮光仿佛象征着光明与希望。

她的身体笼罩在夜色里,与黑暗混为一体。

身上显眼的白色似乎要把自己与暗夜区分开,但是浓浓的夜色包裹在她身体周围,已经很难很难与她分开了。

她把双手平举起来,手中托着一个红色的布袋,她努力向前伸直着手臂,像是要把面前的光明抓在手里,期盼着站在光明里的王宇,伸手拉她一把,把她带入那光明里边。

可是,她与那光明使者的面前,横梗着一条堑沟,虽然近在咫尺,却天涯阻隔,永远也过不去了。

她把头深深的低了下去,眼睛里流露着悔恨和遗憾的神色,眼泪顺着腮边滴落在脚下,轻声对王宇说:“我来了,这是你们要的东西。”

“1017持枪杀人案”、“514盗窃枪支弹药案”、以及四十一起入室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红玉,携带偷来的“六四”手枪,投案自首了。

审讯的过程我就不在这里描述了,不是老萧有什么顾忌,而是不愿细述,不管怎么说,红玉都是一个罪恶累累的罪犯。

我们的“611”成员,他们是维护正义的执法者,可他们也都是普通人,是人都是有情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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