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婉言相拒要善于说“不”(1 / 2)

婉言相拒要善于说“不”

谈判过程就是一个以协商为手段,以互利为目标,通过双方互有拒绝又互有承诺而达成共识的活动过程。一个高明的谈判者,不仅应当敢于在不能允诺对方的时候说出一个“不”字,而且应当善于减少因拒绝对方而造成的对方心理与感情上的伤害。

下面介绍谈判中几种婉言拒绝的技巧。

1局限抑制拒绝法

在谈判中,假如对方提出的要求超过了我方所能接受的程度,而运用其他晓之以理的方法仍无法摆脱对方的纠缠,为了使对方真正意识到再磨下去也是白费劲,不妨在对方面前摆出一些自己无法逾越的客观上的障碍,表示自己实在力不从心,爱莫能助,从而使对方在放弃纠缠的同时对自己的拒绝给予谅解。

这里的局限和障碍可从两方面去强调:一是自身缺乏满足对方要求的某些必要条件,如技术力量、权限、资金等;二是社会的局限抑制,如法律、制度、纪律、惯例和形势等。这两者有时可以单独运用,有时也可以综合运用。

2引诱自否拒绝法

面对谈判中对方提出某些我方认为不合理的过分的要求、失实的指责,最好不要直言反驳,更不要拍案而起、反唇相讥,而可用这种引诱自否法,即先不马上答复,而是旁敲侧击地提出一些经过构思的问题,诱使对方在回答中不知不觉地否定了自己原来提出的要求或观点。

3先承后转拒绝法

人们的某些要求被对方拒绝时,或多或少都会因自尊心受损而感到不舒服。作为必须表示拒绝的一方应该把因拒绝留给对方心灵上的阴影减少到最低限度,应尽量避免以直接否定、全盘拒绝的语气去表达,以防止对抗心理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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